昌江丈夫无端猜疑孩子非亲生,亲子鉴定后人财两失

发布时间:2021-06-17 文章来源:安康生物

导言:DNA**鉴定技术更初主要用于解决法律相关案件中的疑难问题,但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用于做真正的“亲子鉴定”,从而导致家庭和社会的困扰。

据报道,深圳一男子近日因与妻子离婚第三次上法庭。据了解,两人2003年结婚,同年10月生下一个男孩。生完孩子后,夫妻俩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他们总是互相猜疑,都怀疑对方不忠。

在他们不断的斗争和猜疑中,丈夫觉得儿子长得不像自己的骨肉,于是在2004年提出对儿子进行“亲子鉴定”,妻子感到极大的屈辱和委屈。在极度愤怒中,她与丈夫签订了一份协议:如果孩子是自己的孩子,丈夫就得给她10万元。

昌江丈夫无端猜疑孩子非亲生,亲子鉴定后人财两失

两年后,两人在法医中心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男子与儿子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也许是因为夫妻之间没有感情,就算证明是儿子,也没用。2010年,男方与妻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以双方有和解可能为由判决不允许离婚。但此后,夫妻关系一直没有好转,开始分居。后来,该男子的妻子得知丈夫与另一女子长期同居并有一个孩子,于是于2014年12月起诉离婚,后来以该男子犯重婚罪为由向公安局报案,并向法院撤回起诉,但公安局没有立案。

此后,该男子再也无力承担妻子所生儿子的抚养费。不久前,男子再次提出离婚,要求自己和妻子的儿子由他抚养。他的妻子同意和他离婚,但提出了反诉。除了要求儿子由自己和孩子的父亲共同抚养支付抚养费外,她还要求丈夫按照之前的约定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同时,由于丈夫和情妇同居生子,给她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和经济伤害,她要求追加赔偿5万元。

那人不承认先前的协议,他的妻子很着急。关键时刻,她得到了当地妇联的帮助。经查,2010年,该男子委托安康机构对其和情妇的胎儿进行“亲子鉴定”。检测结果显示,情妇的胎儿与男方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但男方在试卷上使用了假签名。

2015年7月,深圳市妇联权益处委托广东省公安法律相关管理干部学院物证法医鉴定中心对该男子两张亲子关系证明附件上签名的指纹进行了法医鉴定,鉴定结论是两个指纹是安康个人留下的。根据法院判决,孩子由母亲抚养,孩子父亲每月交1000元抚养费,每周探望孩子一次。至于他们签订的亲子协议,法官认为这是当时双方的真实意图。因此,法院支持妻子要求丈夫按协议约定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的请求。

此外,该男子与他人发生婚外性关系,对妻子不信任,直接导致两人关系破裂。对此,男方应承担过错责任,故法院判令男方赔偿妻子精神抚慰金2万元。

本内容源自://www.akbchina.com/news/9327.html

相关阅读

  • 暂无推荐!
有疑问? 直接咨询客服!

安康公告

推荐标签

常见问题